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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可以少交企业所得税吗

信息来源:博亚财税

小王,我有个外国朋友现在想在重庆开个商贸公司,他们外国人来我们这开公司是不是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些哟?如果其他条件符合的话,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吗?


小王,我有个外国朋友现在想在重庆开个商贸公司,他们外国人来我们这开公司是不是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些哟?如果其他条件符合的话,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吗?

外资企业可以少交企业所得税吗

小王,我有个朋友的公司现在有国外公司入股,这种外资入股的公司交税和我们这种内资入股的有没有区别哟?


小王,我想和我另一个美籍朋友在重庆合伙开一家餐饮公司,两人各入股50%,这种情况缴企业所得税要不要分为两部分缴?


小王先在这里告诉大家:现在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在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缴纳上没有区别哟。


这里首先给大家说一下,在2008年1月1日起,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开始施行。与原税法相比,新税法在很多方面有突出的变化。其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变化就是新税法从税法、税率、税前扣除、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五个方面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各类企业的所得税待遇一致,使内、外资企业在公平的税收制度环境下平等竞争。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等。


所以说通常情况下,内外资企业在税法、税率、税前扣除、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上都是一样的,没有区别。


那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怎么个相同法呢?


其实我国企业所得税采取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相结合的双重管辖权,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分别确定不同的纳税义务。也就是说不管是外资企业还是内资企业首先要确定这个企业是居民企业还是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实际管理机构: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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